如何計算通知期?一文了解關於通知期的重要事項!

如何計算通知期?一文了解關於通知期的重要事項!

到了「出bonus」的4月,不少打工仔紛紛計劃領取了bonus後辭職,然後找尋更好的工作,這也是人之常情。不過,此時打工仔便需要留意離職通知期,以確保新公司的上班日子不會跟舊公司重疊。所以,接下來我們會簡單介紹計算通知期的注意事項,讓大家離職時能準備充足。

離職通知期是由誰制定的?在合約可找到?

根據勞工處制定的《僱傭條例》,如果受僱人士與公司簽訂的合約屬於連續性合約(即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且每星期工作最少18小時),僱員則需要依據合約上《終止僱傭合約》一欄所列明的離職通知期,事先知會公司離職事宜。

在試用期內離職,通知期是如何計算的?

僱員若在試用期內打算辭職,所需要的通知期亦需要注意。如果在試用期的首個月內辭職,僱員無需給予公司代通知金或通知期,即日可以離職;如果在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辭職,而該公司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則需要不少於 7 日的通知期;可是如果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則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 7 日的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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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通知期是多久?

通知期的確實日子因人而異,亦會清楚列明在入職時所簽的僱傭合約上,大家應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一般為 1 個月至 3 個月不等。事實上,勞工處的《僱傭條例》僅為公司制定合約提供了參考,例如離職通知期的最低法定要求等。

如何計算辭職通知期?

一般而言,《僱傭條例》所訂明的試用期內的辭職通知期分為五個情況(假設試用期為 3 個月):

  1. 試用期內首 1 個月內辭職:僱員無需通知公司和支付代通知金,即日可以離職。

  2. 試用期內 1 個月後辭職(而該公司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僱員需要最少7日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10日遞交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4月16日。

  3. 試用期內 1 個月後辭職(而該公司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那麼最後上班日會是下一個月同一日的前一日,若該員工在4月4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5月3日。

  4. 在試用期過後辭職(而該公司僱傭合約無指定辭職通知期):根據《僱傭條例》,僱員需要 1 個月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4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5月3日。

  5. 在試用期過後辭職(而該公司僱傭合約有指定辭職通知期):員工需要依照公司制定的通知期後才可離職,否則需要賠償代通知金。

通知期日數可用年假抵消嗎?

根據《僱傭條例》,員工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工作滿 12 個月,即可享有年假(AL),但是辭職後,年假並不可用作縮短或抵銷通知期創餘下日數,只可以獲得薪金代替未放取的年假。

不過,如果僱主和僱員能夠就通知期一事達成共識,便可縮短通知期或豁免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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