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零售,年假要提早兩個月申請,而且旺季請假不會被批。有時放假前要補兩更,累上加累。」你有試過遇過同樣情況嗎?每逢年尾,很多人都會檢視手上尚餘的年假日數,要安排清假,以免假期於下一個年度失效。對於需輪班或編更的前線打工仔而言,放假安排都會比較複雜,不但要配合人手調動,更需提前與主管協調更表,才能順利安排假期。
年假如何計算?
《僱傭條例》(第57章)有列明:
- 受僱滿12個月:可享不少於7日的有薪年假
- 其後每年遞增1日:最多可達14日
- 僱主可提供額外假期:超出法定日數的假期屬合約福利,可按公司政策安排
有些僱主會額外提供多於法定日數的有薪年假,這部分屬於合約福利,其使用及扣除安排可按僱傭合約條款訂明。
年假會否被扣減?
一般情況下,法定年假不得被扣減,因為這是《僱傭條例》(第57章)賦予僱員的基本權益。不過,若涉及額外年假(即僱主自願提供、超出法定日數的假期),則可根據僱傭合約或公司政策訂明是否可扣減。
法定年假 vs 額外年假
| 類別 | 是否可被扣減 | 法例保障 |
|---|---|---|
| 法定假期 | X 不可扣減 (意指不能以薪金代替) |
受《僱傭條例》保障 首年7日,最多至14日 |
| 額外年假 | ✓ 可扣減 (視乎合約) |
不受法例強制保障 僱主可自訂條款,例如設使用 期限、扣減安排等 |
常見會扣減額外年假的情況
- 僱員未經批准缺勤或曠工
- 僱員提早離職,未滿一年服務
- 僱員未於指定期限內使用額外假期(例如「一年內清假,否則作廢」)
打工仔應注意
- 查閱僱傭合約或員工手冊,了解假期條款
- 分清楚哪些是假期屬法定,哪些屬額外福利
想順利清假?
輪班打工仔安排假期時需配合更表及人手調動,並非可隨意放假。若能妥善協調,休息時間自然更有保障。
- 提早申請:最好提前一至兩個月提出申請,方便主管安排更表。
- 主動協調:與同事互相配合,協助頂更,增加批假機會。
- 保留紀錄:所有假期申請、批核及追更安排,最好有書面紀錄。
- 了解權益:如有疑問,可向勞工處查詢或尋求工會協助。
總括而言,年假不只是放鬆身心的機會,更是法律保障下的基本權益。對輪班打工仔而言,清假雖然涉及更多協調與安排,但只要掌握法例規定、了解公司政策,並主動與主管溝通,便能有效爭取屬於自己的休息時間。年尾將至,記得及早計劃,合理運用假期,讓自己真正「放得安心,休得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