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補償條例】病假、工傷假、醫療費點計?僱員應如何申請賠償?

【僱員補償條例】病假、工傷假、醫療費點計?僱員應如何申請賠償?

意外就係意料之外,前線員工每日都有機會面對不同陌生人以及處理大量勞力工作,因工受傷嘅機會自然比後勤員工高。前線員工不如睇下勞工法例點樣保障大家?如果真係因工受傷又應如何處理? 如果僱員因工受傷而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只要有註冊醫生證明,僱主就有責任支付下列補償(視乎個別個案而定)

  1. 工傷病假錢

僱主需要支付僱員病假期間每月收入的五分四薪金。

勞工保險-工傷病假錢**
  1. 醫療費

僱主需要支付每天最高金額為HK$300-$370的醫療費,並於僱員提交醫療費收據後21天內發還有關的醫療費;以及於勞工處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後21天內支付該證明書上列明的補償款額。

勞工保險-醫療費
  1. 義製人體器官及外科器具的費用

如果工傷僱員需要裝配義製人體器官或外科器具(例如假牙、助聽器等),僱主須支付下列費用:

  • 供應及裝配義製人體器官或外科器具的費用,最高金額為 $41,750,及
  • 該器官或器具10年內維修及更換的費用,最高金額為 $126,490。

因工受傷的僱員,申請賠償五步曲:

  1. 僱員應立即通知僱主或相關人士,例如主管或人力資源部。
  2. 盡快做身體檢查或醫治,記得向醫護人員清楚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
  3. 告知僱主工傷的詳情,以便他/她向勞工處呈報。
  4. 盡快將求診和覆診的病假紙及醫療費收據正本呈交僱主,記得自己保存一份副本。
  5. 保存僱傭資料,例如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