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際】調查指逾一成受訪者24個月內曾遭職場性騷擾 僱主可以點做?
早前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公布「2021年全港性騷擾調查」結果,發現約11.8%被訪者表示在受訪前的24個月內曾遭職場性騷擾。受到性騷擾者不限於某一性別,而最常見的職場性騷擾的形式是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職場性騷擾是社會問題,需要社會各持份者合作,僱主可以如何預防和處理性騷擾?
上述首個全港性性騷擾調查於去年展開,透過電話訪問了超過5千名18至64歲操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的香港居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調查顯示,有11.8%的受訪者在訪問前24個月內曾在工作時遭到性騷擾,即每8名受訪者中便有1人受性騷擾。另外,雖然表示曾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受訪者遍布各個年齡層,但調查顯示,愈年輕的受訪者有較大的機會遭受職場性騷擾,當中以18至34歲的年輕女性在職場遭受性騷擾的機會較高。
最常見的職場性騷擾形式是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在職場性騷擾受害人中,超過61.5%受訪者表示「在職場上,有人在我面前與其他人說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令我感到不自在」,另有37.9%的受訪者表示騷擾者直接對他/她作出令人反感與性有關的言論和笑話。
面對職場性騷擾,僱主可以:
1. 制定有效的反性騷擾政策和措施
有效的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元素:不會容忍性騷擾的清晰聲明、性騷擾的定義和例子、政策適用於所有職級的員工、客戶、服務使用者,包括實習生及義工、顧及處理性騷擾投訴的敏感性質、處理性騷擾投訴的原則和程序、保護投訴人和證人免受使人受害的歧視、紀律處分或其他適切行動等。
反性騷擾政策可以鼓勵員工、受害人或旁觀者參與解決職場性騷擾問題,並加強性騷擾預防。
2. 表明會在公司或機構內推行反性騷擾政策
僱員的看法會影響預防和處理職場性騷擾的政策或措施的成效,受害人或會因對公司或機構會處理投訴或改變現狀缺乏信心,而選擇不舉報。
僱主應在每位僱員(包括暑期工及實習生)入職或舉行入職簡介時,告訴他們舉報或投訴性騷擾的途徑、處理或調查性騷擾個案或投訴的程序和機制,以及因應不同調查結果的紀律處分。公開溝通和提高透明度可以增加僱員的信任和信心,減少受害人和旁觀者不舉報性騷擾事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