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風球繼續返工? 惡劣天氣上、下班安排你要知
近日接連有颱風襲港,打工仔除了關心有否「打風假」外,不少人亦控訴天文台未有預早改掛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及更高的颱風訊號,以致一眾打工仔在大風大雨的情況下趕上班,更有戶外工作人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發生致命意外。
根據勞工署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僱主必須盡早與僱員訂明有關熱帶氣旋警告、暴雨警告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 以及其他惡劣天氣下合理而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勞工署提醒僱主應按個別行業的運作需要,彈性處理僱員復工及其他的工作安排,並考慮員工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颱風及暴雨的工作安排
惡劣天氣前︰
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按工作安排讓非必要的人員分批提早下班,同時應盡早評估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或「極端情況」 存在期間,是否需要僱員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包括考慮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或在家工作的可行性等。
工作時段內遇到惡劣天氣︰
當天文台發出八號預警或八號信號後,僱主須按協定的工作安排,讓非必要人員分批下班;如工作地點因惡劣天氣有潛在的安全風險,僱主應安排他們返回安全的地點。
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如八號或更高信號生效),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或會暫停提供服務,僱主應為須往返工作地點的必要人員提供交通津貼等費用。
惡劣天氣後的上班安排︰
在八號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後,僱員一般都要返回工作崗位,但僱主應按實際情況彈性處理僱員的復工安排。
颱風及暴雨下需WFH嗎?
疫情後不少公司都對在家工作習以為常,從前的「颱風假期」還存在嗎?在勞工署的指引下,在家工作已是「合理而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所以其實僱主要求員工在此情況下工作亦無觸犯勞工法例,或許大家需逐漸適應颱風期間WFH的新常規。
各行各業及不同職位的工作性質和要求有別,僱主與僱員制定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時,不應一刀切採取劃一的工作安排,且應體諒每位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作出彈性的處理。
資料來源:勞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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